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教高办〔2024〕19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现就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落实教育教学质量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发现和整改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管理、学位管理、学业考核过程管理等教风学风考风领域的关键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抓规范、抓质量,进一步夯实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建立科学完善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和常态化检查机制,构建高质量人才自主培养体系。
二、工作涉及单位
教师工作部、学工部、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生院、研工部、招就处、科研院、实管处、继续教育学院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对照检查
各单位要紧盯教育教学关键环节,对照检查要点,对教育教学管理机制、管理队伍、师德师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要对标对表,仔细排查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夯实责任到人,逐项整改落实。
(二)加强宣传学习
1.教风方面:各普通高校要突出学习《学位法》《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 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等,以及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本科领域要突出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及委厅《持续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实施意见》等;研究生领域要突出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陕西省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意见》。(牵头单位: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教评中心)
2.学风方面:突出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4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要点》等为主的学校学生手册、学籍管理、学分制管理、学位授予、学业预警与帮扶、补考及重修管理、考勤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学生学术道德规范等制度文件。(牵头单位: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院)
3.考风方面:突出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的相关条款等为主的学校考试管理、标准化考试考场及监考规则、课程过程考核评价、考生须知及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牵头单位: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院)
(三)梳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对教育教学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新时代高等教育新要求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更新制度体系,对陈旧的文件进行修订,优化工作流程,填补制度空白,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效能。
(四)强化制度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系统设计、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开展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的教育教学检查,强化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建立问题反馈机制,畅通反馈渠道,确保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组织严格、规范运行。对短期内可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对暂时不能全面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通过建章立制持续改进、形成工作闭环,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学习(2024年6月7日前),围绕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分层分类组织开展面向教育教学管理干部、一线教师、全体学生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校干部师生知规守纪,确保各项制度入脑入心,营造崇学重教、积极向上、严谨公平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4年6月14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易引发舆情的重点时期和关键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健全工作台账,明确节点任务,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三)总结提高(2024年6月18前),各单位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完善管理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长效治理(长期坚持),各单位结合专项行动,健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改进机制,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抓好组织实施,把检查要点以责任清单方式落实到各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全面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各单位于2024年6月6日前在线填报负责领导和联络人信息https://kdocs.cn/l/cpUyHMWweyya。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质增效,加强师生教育培训。各单位要通过各类宣传方式,切实提升学校教风、学风、考风,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合作,建立畅通的持续改进机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要点和学校有关要求,梳理总结本单位自查情况和有关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须包括工作开展情况、自查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有关数据、资料务必准确全面,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24年6月18日前报送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至rzpgk@chd.edu.cn。
联系人:刘洋 电话:61105095
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