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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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各学院(系):

为扎实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全面检验各学院“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情况,根据《长安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督导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6月13日—21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与学院商定。

检查方式

1.实地检查:根据前两轮教学资料档案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各学院(系)教学资料规范性进行检查,逐条核实整改情况。检查各学院(系)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执行,自评报告和详细支撑材料,质量文化建设和审核评估宣传落实,实验室条件保障和安全建设,专项座谈、调研、研讨、检查活动等工作完成情况。

2.座谈交流:听取各学院(系)主要负责人关于学院(系)评建工作情况汇报(时间在15分钟以内,汇报提纲见附件),研讨安排下一步评估工作。

三、检查安排



四、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学院(系)要坚持“学生中心 全面发展”理念,对照指标任务及审核重点,总结评建工作成效。

2.周密部署、精心准备。各学院(系)要做好学校检查的准备工作,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整理评估材料,包括形成教学资料档案清单,供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和查阅材料。各学院(系)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参加检查。

3.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各学院(系)要及时梳理评建过程中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4.以评促建,持续改进。各学院(系)围绕“笃学砺行 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努力营造师生关心、了解、参与审核评估工作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61105095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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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9-6110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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