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落实《长安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学校“全过程多维度双循环”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教学档案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第一阶段(4月20日前):各学院(系)根据工作要求开展本科教学档案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4月21日-5月11日):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联合教务处、实管处,组织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深入各学院(系)实地走访检查。
二、检查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三、检查内容
1.课程试卷材料:包含学生试卷、AB空白卷、课程评分标准、各类考核成绩记录和总成绩单、试卷分析。
2.毕业设计(论文):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翻译、重复率检测报告、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各类评阅记录、答辩记录、答辩成绩等。
3.实验教学材料:包括学生实验报告、签到表或开出情况记录、评分标准、成绩单。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对照教学档案归档要求开展自查,及时发现教学管理中的问题与短板,建立自查问题清单,积极进行整改,并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总结中说明自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后续发布相关通知)。
2.在学校检查中,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没有列入学院自查问题清单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对有关教师和学院问责:
(1)教学档案存在缺漏或明显错误的;
(2)试卷分数统计错误、综合成绩评定严重不合理的;
(3)课程成绩构成、评价标准等,与课程教学质量标准严重不符的;
(4)课程试卷、实习报告等没有任何批改审阅痕迹、没有任何依据随意评定成绩的;
(5)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过程中已经出现的问题仍未整改的。
3.请各学院(系)及时将档案管理的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报送教评中心,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推广。
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实管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