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机构设置方案,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下设教育教学研究科、教师发展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认证评估科3个科室,并挂靠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副处级)。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育教学研究科
遵循“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的宗旨,构建教育教学研究、决策咨询、课题管理、成果奖申报“四位一体”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模式,做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探索建立“专兼融合”的研究队伍,聚焦国内外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开展研究。
2.探索创办、定期发行学校内部刊物《高教发展研究》,为学校改革提供参考和咨询。
3.承担学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等日常联系工作。
4.组织培育申报国家、各有关部委、陕西省、学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推广应用等工作。
5.组织培育申报国家、各有关部委、陕西省、学会、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成果奖的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6.统筹负责中心“双一流”建设、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总结、评价等工作。
二、教师发展科
遵循“以师为本、服务引导、研修交流、共同发展”的工作理念,激发教师潜能、追求教学卓越、提升教学品质,做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研究掌握国内外有关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最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探索构建实施学校教师能力提升的体系。
2.组织开展网络培训、国内外研修等教师培训以及面向新开课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培训和面向全体教师的“互联网+”“人工智能+”教学手段与技术培训等教学能力培训。
3.组织开展名师示范课、观摩教学等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讨、推广、示范。
4.组织开展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常规性和板书比赛等专项性的教学竞赛,以赛促教,以赛带教,持续提升教学水平和质量。
5.探索开展教师生涯规划与发展,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对教师终身成长与发展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6.组织开展教学鉴定,对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鉴定和评价。
7.负责中心的公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置、配备和各种资产管理,协调各部门填报、汇总各类统计报表,公文信息管理、信函的收发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及本部门文件(包括电子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8.组织学校的各种相关会议及本中心会议,负责有关会议通知、工作信息的传递,负责本校师生和兄弟院校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认证评估科
遵循“全方位监测、多阶段跟踪、持续性改进”、“学生为中心,成果为导向,持续改进为动力”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常态高效的教学质量监测控制和认证评估体系,做好课程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研究掌握国内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教学评估、专业认证评估、课程评估等最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
2.组织开展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
3.探索建立实施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教材等教学环节、教学内容的质量标准体系。
4.负责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的聘任、薪酬发放,督导意见单的处理反馈,督导例会的组织等工作。
5.负责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干部听课、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学生网上评教、学生教学信息员、完成评估中心二级院系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认证评估、第三方评估、国际认证评估、课程评估、教材评估等工作。
7.组织实施每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维护等工作,撰写《长安大学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
四、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副处挂靠)
学校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设立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作为非学历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制订学校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2.对各承办单位举办的非学历教育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3.对非学历教育的招生、宣传等进行审核。
4.对非学历教育合同事务进行归口管理。
5.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等。
6.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