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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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机构设置方案,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下设教育教学研究科、教师发展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认证评估科3个科室,并挂靠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副处级)。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育教学研究科

遵循“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的宗旨,构建教育教学研究、决策咨询、课题管理、成果奖申报“四位一体”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模式,做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组织培育申报国家、各有关部委、陕西省、学会、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推广应用等工作。

2.组织培育申报国家、各有关部委、陕西省、学会、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成果奖的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3.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等日常联系工作。

4.制定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建设标准与考核激励体系。统筹推进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5.统筹负责中心“双一流”建设、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总结、评价等工作。

6.探索建立“专兼融合”的研究队伍,聚焦高等教育发展,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开展研究。


二、教师发展科

遵循“以师为本、服务引导、研修交流、共同发展”的工作理念,激发教师潜能、追求教学卓越、提升教学品质,做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研究掌握国内外有关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最新理论、技术和方法,构建实施教学能力提升工作体系。

2.组织开展教学基本功培训和面向“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3.组织开展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讨、推广、示范。

4.组织开展教学能力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强,持续提升教学水平和质量。

5.探索开展教师生涯规划与发展,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对教师终身成长与发展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6.负责中心公函的管理使用,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置、配备和各种资产管理,协调各科室填报、汇总各类统计报表,公文信息管理、信函的收发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及本部门文件(含电子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7.负责学校有关会议及部门会议的通知与组织工作,负责本校师生和兄弟院校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认证评估科

遵循“全方位监测、多阶段跟踪、持续性改进”“学生为中心,成果为导向,持续改进为动力”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常态高效的教学质量监测控制和认证评估体系,做好课程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研究掌握国内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教学评估、专业认证评估等最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

2.组织开展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

3.探索建立实施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教材等教学环节、教学内容的质量标准体系。

4.负责教育教学督导的聘任、薪酬发放、日常管理,督导意见单的处理反馈,督导例会的组织等工作。

5.负责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干部听课、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学生教学信息员、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满意度调查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认证评估、国际认证评估等工作。

7.组织实施每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维护等工作,撰写《长安大学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


四、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副处挂靠)

学校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设立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作为非学历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制订学校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2.对各承办单位举办的非学历教育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3.对非学历教育的招生、宣传等进行审核。

4.对非学历教育合同事务进行归口管理。

5.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等。

6.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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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9-6110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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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